各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
针对沈阳、大连等国内部分地区和城市疫情出现反弹的防控需要, 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证交易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特制订了相关工作举措,现通知如下:
1、 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必须提供符合中心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详见附件1、2)
2、 各投标单位只允许选派一名符合防疫要求的代表进入交易场所。
3 、中心在一楼大厅右侧设立了疫情期间临时递交投标文件区域,投标人在该区域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递交后迅速离开。
4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或纸质投标文件的开封,并将开标结果通过微信、短信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5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将投标文件运达开评标区域,组织项目开评标工作。
6 、自行选择评标专家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负责向中心提供自选评标专家及由评标专家本人签名、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详见附件3、4)
7 、招标人要切实履行招投标活动的主体责任,做好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指导等相关工作。
附件:1、代理机构承诺书
2 、招标人承诺书
3 、评标专家名单
4 、评标专家承诺书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年1月6日